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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工作交流会

      2026-04-09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对诉讼档案归档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业务交流,推进档案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3月12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诉讼档案管理工作交流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杜淼林主持会议,省院办公室三级调研员齐鹏作专题培训。

    会上,齐鹏围绕《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从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档案收集和整理、移交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并对常见的管理不规范、易错环节进行剖析和提醒。培训答疑环节,与会人员结合诉讼档案归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难题进行提问,并获一一解答,收获满满。

    会议指出,诉讼档案是检察司法办案的重要记载,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溯检验的重要依据,更是反映和回顾检察历史、传承检察精神的重要凭证,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办案质效的成色,关系到检察事业的传承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诉讼档案工作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基础性地位,从“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高度做好诉讼档案归档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院党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为诉讼档案归档工作提供支持。压紧压实“案结卷归、事毕文归”的全链条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落实和过程管控,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原则督促承办人及时归档,对部门归档进度和卷宗质量进行管控。明确案件承办人诉讼档案归档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书记员整理制作、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核、档案员终审把关”的多级审核机制,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质量层层把关。档案管理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服务职责,定期调度、通报办结与归档情况。要将归档责任与人员管理挂钩,完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调岗、离职、退休时的档案交接审计制度,让“事毕文归、案结卷归”成为每一位检察人员的职业习惯和行为自觉。要聚焦规范标准,全面提升诉讼档案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认真学习诉讼档案的分类、卷宗装订、卷皮填写、目录编制、保管期限划分等具体标准和要求,关注日常归档中易错、易忽视的环节,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要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同时确保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