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注入澎湃检察力量。
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意味着大局观、整体观,要求我们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把国家安全各要素放到一个有机整体中去审视,放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去思考,从而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力量,扛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神实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正向力量。
坚定捍卫政治安全、国防安全。坚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协同健全国家安全体系,认真完成中央及省委、最高检交办的重大案件办理。立足国防大省实际,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开展“净空”“净海”“重要军事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攻克多个积存多年的“硬骨头”案件。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纵深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探索建立命案协同救助机制,妥善办理一批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部署开展醉驾治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行动,一体推进依法办理治“已病”、堵塞漏洞治“初病”、构建防控体系治“未病”,坚决遏制相关犯罪高发态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倾心打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监督办案就是服务振兴发展的具体体现,从小切口求突破、在关键点谋发力,持续向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亮剑,以实打实的履职成效让企业受益、让百姓得实惠。
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惩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波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犯罪。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围绕涉企刑事“挂案”治理,连续5年协同公安机关开展专项预防和清理,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
助力打造平稳健康的金融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协调配合机制,高质量完成“山海慧”“圣同润”等重大案件办理,累计追赃挽损2亿余元。针对案件反映的问题向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协同健全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共促治理效能提升。
助力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聚焦企业创新权益保护,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集中履职、综合保护模式。沈阳、大连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健全“司法+行政+社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服务范围覆盖万余家企业。
三、全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辽宁省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职、勇于担当,既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又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牢公平正义生命线。
直面问题,敢于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托检察侦查职能发挥,积极构建“查人”“纠案”路径下法律监督闭环机制,统筹推进纠治沉疴积弊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练好内功,善于监督。创新拓展案例演说会、青年检察官训练营等载体,大力开展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发挥“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确保案件办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价值观。
刀刃向内,勇于自我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质量管控等机制,加强反向审视,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2万余件,倒逼严格依法、公正司法。
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振兴发展增添更多温暖的民生底色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和不变初心。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以履职办案的辛勤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推动“民生愿景”变为更多“幸福实景”。
以更实担当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等制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与“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达100%,涉检信访、重复信访数量保持“双下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对具备条件的103个综治中心,实现基层检察院全部入驻。
以更细举措帮扶特定群体。切实保障相关群体有效行使诉权,2023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00余件,帮助农民工群体讨薪2000万余元。协同构建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特殊帮扶“三位一体”救助模式,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96万余元。
以更优履职守护美好生活。协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渤海专案”等大要案办理为牵引,积极开展环渤海海洋生态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监督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促推消除多项监管空白,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辽宁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点任务,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等重要要求,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