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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4-11-22



    9月14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这次座谈会并发表讲话,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其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推动东北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明确了重点工作和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是新时代推动东北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准确把握东北全面振兴的优势和机遇,聚焦朝阳全面振兴三年行动总体目标,提前谋划、主动思考,增强信心、鼓足干劲,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朝阳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作为这场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的一份子,绝不能当“旁观者”,也不能满足于当“参与者”,而要努力成为发挥重要作用的“生力军”。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服务朝阳全面振兴的政治自觉。二要从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出发,以落实落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和朝阳检察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树立敢试、敢闯、敢于自我革命和敢为人先的精神,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三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深化司法为民、高质效办案、净化司法环境、涵养政治生态等各个方面争先锋作表率,积极投身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火热实践,在新时代“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作为,助推朝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领导干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