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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离不了婚?检察院帮助解决

      2024-11-22

           近日,家住朝阳县的王女士终于收到了法院民事调解书。因结婚证被撕毁,无法办理离婚这件困扰了她七年的难题,终于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解决了。

    结婚证被撕毁  无法离婚

           王女士与刘先生于2007年4月30日进行婚姻登记,取得了结婚证书。2016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婚姻难以维系,二人想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王女士的结婚证被撕毁了,于是她来到县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没想到,竟然没有查到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

           民政部门因无婚姻登记信息,不能确认王女士与刘先生的夫妻关系,两人不能协议离婚。法院在无婚姻登记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起诉离婚。离婚这件事一拖就是七年。

           无奈之下,王女士于今年2月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朝阳市检察院接到案情汇报后,决定联合朝阳县检察院共同办案,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

      公开听证  二人属于夫妻关系

           检察机关查明,王女士因结婚于2007年从原户籍地迁入刘先生的户籍地,二人育有一女,两人均为已婚状态,为夫妻关系。两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和村民均知晓他们于2007年举办婚礼,共同生活多年,认为两人系夫妻关系。虽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无婚姻登记信息,但刘先生的结婚证显示,结婚登记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而且结婚证字号在婚姻登记处无人占用,印章与相邻字号结婚证原件印章相同。

           朝阳市检察院会同朝阳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法院、民政局、妇联、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共同就确认王女士、刘先生婚姻关系进行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二人的婚姻登记行为事实清楚,二人属于夫妻关系。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立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王女士书写了诉状,并沟通协调法院迅速立案。法院安排了远程庭审,今年3月17日,王女士与刘先生就离婚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3月末,检察机关又协助双方当事人到当地派出所,将户口信息更改为离异状态。

           在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民事支持起诉,与法院、行政机关共同发力,形成协作共识。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帮助当事人走出程序空转“旋涡”,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让“七年离不了的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