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共同提升,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组成巡回检察组对朝阳县、喀左县、建平县、北票市四所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工作。
近日,巡回检察组到朝阳县看守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巡回检察工作。8月22日,召开了巡回检察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任务、及巡回检察组相关情况,并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
巡回检察组在朝阳县看守所工作期间,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相关规定,查看了看守所近期的安全检查记录、外提人员记录及相关审批手续、在押人员档案等材料;并深入监区对监控室、监室、医务室、食堂、围墙、电网、下水道等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与部分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看守所干警值班履职情况,在押人员基本生活及医务保障情况,是否存在被打骂、虐待等情况,并与看守所干警谈话进行工作交流。同时,巡回检察组还对驻所检察官履职情况、驻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此次巡回检察,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工作联系,依法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将于9月中旬前完成对四个看守所的全部巡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