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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检察院、朝阳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

      2024-11-22

           为迅速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更好履行双方法定职责,按照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2021年12月29日上午,朝阳市检察院、朝阳市公安局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揭牌。朝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良芳,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隋景宏,朝阳市公安局、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双塔区、龙城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同步揭牌成立。

           仪式上,隋景宏副检察长和戴良芳副局长分别代表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朝阳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实施办法》《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通知》,对办公室的设立、工作原则、案件分流、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为相关制度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切实有效的落实提供机制保障。

    参加活动的相关负责人参观了执法管理办案管理中心,了解了办案区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概况。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同牵头,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派专门人员、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共同负责,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

           揭牌仪式后,双方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内容、运行方式等问题进行座谈。双方一致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的有力探索。检警双方要以此次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等措施,深入探索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落实机制,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实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戴良芳副局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法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动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共同履行指控犯罪职能。

            隋景宏副检察长对公安机关主动工作、积极配合表示感谢。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市检察院将于市公安局一道,认真履行好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 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牢固树立双赢共赢理念,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落地落实,全力推动朝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合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朝阳、法治朝阳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