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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4日农历大年三十,喀左县十二德堡乡一个宁静的村庄,一起凶案打破了村民喜迎新春的欢庆。张某民因与被害人单某娟感情纠纷怀恨在心,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和羊角钉锤从兴城市赶来,找单某娟及其丈夫李某亮进行报复。当日23时许,张某民先后将李某亮、单某娟杀害,并与被害人母亲张某环扭打并多次用刀捅刺张某环致其轻伤二级。
一个原本正常生活的家庭一夜之间风雨飘摇。李某亮、单某娟一家都是农民,两人是家中主要劳动力,李某亮母亲张某环已经65岁,父亲已故,还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养。两人被害后,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留下一老两小,只能靠左邻右舍接济度日。
2019年5月,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获取赔偿无望,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送了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线索后立即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办案机关、被害人家中和居住的村、乡镇,对案件基本案情和被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走访民政部门了解该家庭享受的相关待遇,并协调民政部门将两名遗孤认定为孤儿,使其在成年前能够享受生活补助和学杂费减免;会见被告人张某民了解其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做到了对案件情况的全面掌握。
经查,李某亮、单某娟被害后,两名未成年遗孤由祖母张某环抚养。张某环已经65岁,在案发时身体多处受伤,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且背负本人受伤治疗、被害人丧葬费用等诸多债务,生活非常困难。而被告人张某民除一套农村宅基地房屋外一贫如洗,没有赔偿能力。我院控申部门综合以上情况,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和《辽宁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张某环国家司法救助人民币八万元。11月7日,我院第六检察部一行将八万元司法救助款亲手交给被害人张某环。
“检察机关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帮我们家解决了燃眉之急,要不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一定让两个孩子好好学习报答国家,让我周围的人知道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被害人张某环激动的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强调,在国家进行精准扶贫政策体系中,防止因案致贫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院姚涛检察长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多次过问案件办理进展,在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实际情况后强调,检察机关一定要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急事的理念贯彻到思想和行动中去。控告申诉部门贯彻落实最高检和院党组部署,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中让这个家庭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关怀,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让这个失去方向的家庭又重新点燃了希望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