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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行动,涉黑涉恶案件评查认定活动有序推进

      2024-11-2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实现从严从快精准打击,真正将朝阳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下发的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和《通报制度》落到实处。2018718日至20日,朝阳市公检法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对我市公安机关前期上报的34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评查认定。

    活动过程中,公检法三家代表一同到北票、建平、凌源、喀左、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等各县()区听取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汇报,主要就公安机关前期按照省公安厅标准上报的34起涉黑涉恶案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公检法三家代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以上34起案件是否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基本达成了共识。经评查,公安机关前期上报的34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3起案件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起案件有待进一步探讨,4起案件需进一步调取收集证据,其余26起案件均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此次涉黑涉恶案件评查认定活动的开展,及时解决了当前朝阳市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问题,统一了认定标准,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标准开局、高要求准进、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