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为民办实事】多元化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2024-11-22

    近年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转变工作理念、实现主动关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帮助被救助对象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2019年10月24日13时许,凌源市乌兰白镇村民李某成与邻居李某江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厮打过程中李某成骑在李某江身上,用手扣住李某江双眼致其双目失明,构成重伤一级,2020年3月被认定为视力一级残疾。李某江未婚,父母早逝,案发前靠养牛为生,案发后,已将牛出卖,用于医疗费和护理费共计六万余元,因双目失明亦无法耕种土地,彻底失去了经济来源,而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家庭条件也很困难,没有赔偿能力。李某江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决定给予李某江司法救助2万元,并通过多元化救助模式,实现短期救助和长效救助相结合,既解决李某江燃眉之急,又保障其日后生活来源。

    一是坚持积极主动救助。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李某江被李某成伤害后,双眼失明,为治疗眼睛花费大笔医疗费,无人照顾,立即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第六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受理该案后,迅速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李某成家也无赔偿能力。为使李某江迅速得到救助,第六检察部在未收到李某江救助申请的情况下,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二是坚持快速及时救助。该案受理后,领导高度重视,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亲自承办该案,通过调阅原案卷宗材料,询问被害人情况,实地走访申请人所在的镇、村两级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案情,认为申请人李某某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应予救助的情形,对该案进行了优先办理。

    三是坚持多元化救助。在司法救助的同时,由于李某江因本案已双眼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为了解决李某江的基本生活问题,一方面本案承办人姚涛检察长指派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积极协调镇政府民政部门和房申村村委会,为李某某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将该救助申请人纳入“党建+业务”相融合的扶贫对象,由第六检察部支部进行点对点帮扶,为李某江提供物质帮助。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司法为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理念贯穿救助工作始终,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救助模式,实现了短期救助和长期救助相结合,党建和业务相融合。通过多元化救助模式,达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担当,体现了人民检察官服务人民的责任和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