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落实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总结回顾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落实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专项斗争工作,做好迎接省院和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准备工作。市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专项斗争办公室全体成员、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王福久副检察长在总结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指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高检院、省院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职责,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认真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案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0件94人,提起公诉18件132人,正在办理4件26人。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稳定,得到了上级院、市委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也存在着发展推进不平衡,办案尺度不统一,破网打伞力度不够等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对迎接省院和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准备工作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四个增强”的要求。
一是增强信心决心,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从政治站位的高度看待和把握扫黑除恶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六个进一步延伸”要求,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足领域“金融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等新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在打深打透、深挖根源、常态长效上多做文章,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持续深化打击。在办案原则上,坚持“严”“准”“快”,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在办案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对黑恶案件办理的流程监控,主动提前介入。对于不捕不诉、追捕追诉案件更要逐案把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三是增强深挖彻查意识,形成“破网、除伞”合力。制定打击“关系网”、“保护伞”相应对策,坚决彻查和严厉打击,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各院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细致核查,对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审查,解决案件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问题。发现两级院检察人员参与其中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检察队伍。
四是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压实主体责任。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近期市院几大业务部门人员有了相应的变化,院党组也相应调整充实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6个工作组要各司其职,承担起各自分工的工作,做好迎接迎接省院和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的各项准备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向省院和中央督导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后,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分成三个组,立即深入到各县(市)、区检察院,以听取汇报、查阅卷宗、与一线办案人员座谈的方式,对前一阶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对今后一个时期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