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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寄语选派到乡镇和村工作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创业建功

      2024-11-22

    为深入贯彻朝阳市委关于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部署要求,朝阳市检察院选派7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能力突出的干部到北票市经济困难的乡镇和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工作。3月19日,朝阳市检察院召开动员座谈会议,选派到乡镇和村工作的7名干警在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执行党组要求,深刻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部署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务实开展工作,为朝阳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朝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对选派到乡镇和村工作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站位,牢记使命。这次选派干部乡镇和村工作是市委按照省委统一安排、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的执行。每一名驻村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这次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朝阳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要求部署上来,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建功立业。二是要心系百姓,真正为农民服务。每名驻村干部要迅速转变身份,切实承担起岗位职责,抓好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帮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推动强农惠农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协助乡村发展致富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也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三是要严于律己,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每名驻村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深入乡村和农户,了解乡情、村情、民情。尽快把自己融入到乡村,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要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帮扶资金现象,以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赢得当地百姓的认可和赞誉。